人行道隔离设施
1.人行道隔离设施是设置在人行道外边缘,起保护行人在人行道上有秩序地活动,并有防止行人任意步入和横穿车行道的作用。
2.人行道隔离设施的形式主要是绿化分隔带和人行道护栏。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宽度大于2.5m时,**选取的形式依次为绿化分隔带、人行道护栏 交通隔离墩,当人行道宽度不大于2.5m时 塑料隔离墩,人行道隔离设施应选择设置人行道护栏。
3.人行道隔离设施类型采用绿化分隔带时,可参照**设计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4.同一路段应设置统一样式的人行道隔离设施。
桥梁、高架道路、立交桥等出入口引道处的延长线路段位置可设置车行道分界隔离设施。
车行道隔离设施应明显易见 高速公路隔离墩,端部应配置反光设施,在无照明或照明较差的路段上应全线配置反光设施,并在端部设置反光或防撞设施。反光设施和防撞设施的形式及设置请参见本指引相关章节内容。